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9号)精神,现将《清远市大燕河水电厂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如对《清远市大燕河水电厂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签署书面意见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建设与运行管理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601室)。
附件:清远市大燕河水电厂整改综合评估报告.pdf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0日